孝昌县位于湖北省东北部,地处大别山南麓、江汉平原北部。东与武汉市黄陂区接壤,西接云梦县、安陆市,南邻孝南区,北靠大悟县、广水市。地跨东经113°45′~114°15′,北纬31°02′~31°46′。东西宽37公里,南北长45公里,总面积1200平方公里,辖12个乡镇。人口60万。县政府驻花园镇。孝昌历史悠久,早在南朝刘宋时期,孝武帝刘骏为倡行孝道,于公元454年在孝子辈出的安陆东境设置孝昌县。百年之后,因故三更县名。至五代后唐同光二年(924),庄宗李存勖为避其祖父李国昌之名讳,又改孝昌为孝感县。1983年,孝感县改县级孝感市。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,将孝感市一分为二,当年6月15日组建孝昌县。
孝昌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